為推動文化內容產業數位轉型升級,發掘及培育更多內容應用與科技跨界作品,朝向新型態的內容發展,本院現在推出「110 年度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方案,期望推動更多文化內容結合科技應用進行數位轉型,以創新思維探索未來內容體驗的可能。
∗本次徵件之提案開發型態:
- 內容類型:不限於影視、音樂、出版、ACG(動畫、漫畫、遊戲)、表演或視覺藝術、時尚設計或其他類型皆可。
- 運用技術:提案需應用科技技術,包含但不限於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混合實境(MR)、遊戲引擎(Unity/Unreal)、大數據、人工智慧(AI)、無人機、感測技術、體感(haptics)技術、物體追蹤、或新世代顯示技術等,如能展現5G三大特性(大頻寬、低延遲、多連結)至少之一者尤佳。
- 成果形式:可為展演、互動體驗、影音或其他。演示其創意內容或/及技術創新使用情境之程度(包含但不限於書面文字、照片、影片、網頁、應用程式等)
∗每案支持金額:以新臺幣 100 萬元為上限(經費不得使用於資本門、不得逾計畫總預算及實際總支用經費之 49%)。
∗執行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本次徵件計畫申請時間自即目起至110年9月6日下午 5 時 止,請您協助轉知本次徵件訊息,以廣為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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