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別申請」係指個別公司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2.「自提式聯盟」係指3家(含)以上成員合作,以聯盟形式就創新技術或服務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3.「主題式聯盟」係指由3家(含)以上成員合作,以聯盟形式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逐次公告「研發主題」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4.「個別申請」、「自提式聯盟」或「主題式聯盟」計畫申請,可導入轉委託、技術引進或顧問諮詢單位協同推動。
(1)技術引進或轉委託單位:可委託相關業者、法人單位或學校。
(2)顧問諮詢單位: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符合7020管理顧問業或I10306管理顧問業,並需通過工業局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之登
錄,計畫經費編列需符合「附件C會計科目及編列原則」,且以首次申請SBIR計畫並獲推薦之中小企業為主,每家企業以申請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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