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
(一) 報名節目獎、個人獎及節目創新獎: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至一百零九年五月四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特別獎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至一百零九年六月五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及繳交文件:
請依規定期間至「109年度金鐘獎報名系統」(網址 http://www.bamid.gov.tw)進行網路報名,並上傳參賽節目影片至前揭報名系統,報名系統將於報名截止日當日下午5時30分關閉,惟參賽節目影片可上傳至一百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晚間24時止,逾前開規定期限者,將不予受理;未完整報名及上傳參賽影片者,視同報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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