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須完成線上申請,並郵寄紙本資料到部。
2、受理期限:109年12月31日~110年2月6日。申請案應備之各項文件及注意事項,請參考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計畫執行期程自補助核定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止。
3、請詳讀申請頁面與補助作業要點,於完成線上申請後,列印報名表並用印,於受理期限內將報名表及其他所需資料,以親送(含委託他人)或付郵遞送至本部人文及出版司數位出版及新聞紙雜誌科(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信封封套正面應註明「申請110年度輔導數位出版產業發展補助」。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本部上班時間內(下午五時前)送達,並以本部收文單位所載日期為準。逾期送達者,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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