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請各界惠示意見 。
公告事項:
一、考量「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2010年立法,迄今仍未大幅修正。過去四年來,文化部相關文化內容產業政策
已大幅轉型。為優化文化創意產業整體發展環境,文化部首先於2019年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與政府
協力振興文化內容產業,並同步啟動《文創法》修法工程。經多次跨部會及專家諮詢會議,文化部於今日正式
預告《文創法》修正草案。
二、對於《文創法》修正草案內容有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起60日內惠示意見,並將意見表電子檔
(詳附件2)寄至pinyu1019@moc.gov.tw。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二)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三)電 話:(02)8512-6568
(四)電子郵件:pinyu1019@moc.gov.tw
本文轉自 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3_110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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