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3 月 【112年】112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112年)112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宗旨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台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獎補助對象說明: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均得報名參選,每人每年報名參選作品總計不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定之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曾獲前一年度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論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當年度均不得報名參選。違反者,應不予受理。受理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承辦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沈小姐 E-mail:wei2021@bamid.gov.tw 聯絡電話:(02)2375-8368 分機1622 受理申請日期(112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報名表_自然人 112/02/17 10:00~112/04/07 17:30 詳細內容 詳細內容 ...